今年以来,我市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机遇和有力抓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及祁连山问题批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庆阳市的问题全面整改。目前,我市整改方案中的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报省整改办销号16项,其余6项整改正在按时限要求整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庆阳的126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一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环境问题得以有效解决,2017年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达90.1%。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部署,抓紧抓实。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今年以来,市上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重大安委会、市整改办工作会等各类会议21次,专题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34次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环保工作作出批示。
——细化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市重大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对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主要任务、机制建设、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全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正式印发后,我市认真对照全省方案的新要求,修改完善了全市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清单,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强化督导检查,完善整改机制。为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市委、市政府抽调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3个督导组和1个明查暗访组,制定了《庆阳市整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督导办法》,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管理、清单销号、调度预警、通报公告、信息周报、整改公示工作机制。市级领导先后46次对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工作开展现场督查调研,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同时,制定了《庆阳市环境保护工作奖惩办法》,修订完善了《庆阳市县区目标管理责任制及科学发展业绩管理办法》,将环境保护工作确定为单项考核内容,首次在市直部门(单位)工作绩效及贯彻新发展理念考评中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加大处罚力度,严肃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50起,其中:查封扣押23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3起(拘留8起、移送检察机关5起),实施行政处罚630万元,公开曝光重点环境违法案件11起。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环保问题17起,问责处理70人,问责单位31个。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受理查处2起,问责处理15人,问责单位11个。
——强化舆论宣传,做好信息公开。组织新闻媒体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煤炭资源开发区等环境敏感区环保重点问题整改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市环保局开通了环保宣传微信和微博公众宣传平台。目前,陇东报、庆阳广播电视台等市级及以上媒体共刊登、播出稿件322篇条,全市各级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刊播庆阳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新闻稿件552篇(条),向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甘肃日报等中省主流媒体推送刊发相关稿件60余篇。在陇东报、庆阳电视台每天、每周对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向社会进行公布,每月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环保局网站对市区生活饮用水及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进行公布,各县(区)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对县(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及时进行公开。
——落实主体责任,环保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年初,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出台了《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建立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的责任体系。2015年以来,市级财政共投入环保事业资金3.6亿多元,特别是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投入市区大气污染治理资金累计达6.85亿元,用于实施集中供热站建设及供热管网扩容改造工程。目前,市环境监测站国家二级站标准化建设通过省环保厅验收,监测能力达到319项,建立了涵盖城镇、农村、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网络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机制。市环境监察支队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二级标准。全市15个市直部门、123个乡镇(街道)和9个工业园区设立分别设立了环境保护监管机构。
——打好三大战役,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从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餐饮业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入手,先后启动了市区“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冬防百日攻坚战”。督促油田单位加快华池、合水等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油田生产设施退出,对水源保护区穿越道路进行排查整治。完成了辖区土壤环境质量重点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和土壤污染重点行业21家企业周边189个点位企业信息核查工作,全面启动油田矿区和庆阳石化搬迁遗留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工作。目前,全市淘汰整治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91台,提标改造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19台,淘汰关停黏土砖瓦企业73户、完成环保提标治理改造156户,淘汰报废黄标车及老旧车3104辆。全市5个国、省考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市区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以上。截至12月11日,市区优良天数共计308天,优良天气率89.3%。